一、竞赛日期
2020 年 11 月 27 日~29日
二、竞赛地点
学校城西校区田径运动场
三、参加单位
学校各基层工会及相关受邀请单位。
四、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青年男子组:100 米、400 米、1500 米、4×100 米、4×400 米、跳高、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800g)
2.青年女子组:100 米、400 米、800 米、4×100 米、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
3.中年男子组:100 米、400 米、1500 米、跳远、铅球(5kg)、铁饼(2kg)、标枪(800g)
4.中年女子组:100 米、800 米、铅球(4kg)、铁饼(1kg)、 标枪(600g)
5.老年男子组:800 米、1500 米、铅球(5kg)、铁饼(2kg)、 标枪(800g)
6.老年女子组:800 米、铅球(3kg)、铁饼(1kg)、标枪 (600g)
(二)集体项目:20 人×50 米接力(男女各 10 人)
五、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运动队代表团设置
根据我校运动会职工参队实际,本届运动会设第一代表团代表队、第二代表团代表队、第三代表团代表队、第四、五代表团代表队、第六代表团代表队、第七代表团代表队、附属肿瘤医院工会代表队、海南省安宁医院工会代表队、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工会代表队,共9个参赛单位。其中:
第一代表团涵盖校本部机关工会、图书馆联合工会、医学信息学院工会、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国际教育学院联合工会、成教学院联合工会等六个基层工会;
第二代表团涵盖校本部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工会、管理学院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工会、外语部工会、体育部工会等五个基层工会;
第三代表团涵盖校本部第一临床学院联合工会、中医学院工会、海南省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工会、国际护理学院工会、公共卫生学院工会 、药学院工会、口腔医学院工会、热带医学与检验医学院工会等八个基层工会;
第四、五代表团代表队涵盖附属海南医院工会、海南医学院临床学院;
第六代表团代表队涵盖第一附属医院工会;
第七代表团代表队涵盖第二附属医院工会、第二临床学院;
附属肿瘤医院工会代表队、海南省安宁医院工会代表队、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工会代表队按所在单位组队。
(二)每个参赛代表团须报领队1人、男女队教练员各1人。领队一般由各代表团正副团长担任,具体负责整个运动会期间本代表团人员组织工作,向运动会组委会负责。教练员负责参赛职工报名汇总、协调组织训练、协助组委会做好运动员各项赛事联络。各基层工会负责动员组织本工会会员积极参赛、组织报名、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务。
(三)代表队队旗
各单位代表队引导牌由学校工会统一制作。各代表队可另外自行制作队旗,规格按2号国旗尺寸(240cm*160cm),色彩不限,但必须有本单位名称。
(四)服装和器材
1.各单位代表团参加开(闭)幕式以及运动员参加比赛的服装必须整齐统一。
2.运动会比赛器材由组委会提供。
(五)经费
1.各参赛单位参加运动会的费用,包括比赛服装、训练场租、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教练和运动员比赛、训练期间的误餐补贴和饮水及比赛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按规定可从本单位工会经费支出,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开支手续。单位工会经费不足的,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琼财库〔2015〕1743号)规定,可申请单位行政经费专项补助。
2.竞赛经费由学校工会负责,从学校工会经费中列支。
(六)青年组:运动员年龄为 35 周岁以下(1985 年 11 月 30 日以 后出生),每个参赛单位在每个竞赛项目可报 4 人,每人限报 2 项,集体项目除外。
(七)中年组:运动员年龄为 35~50 周岁(1970 年 11 月 30 日以 后至 1985 年 11 月 29 日前出生),每个参赛单位在每个竞赛项目可报 4 人,每人限报 2 项,集体项目除外。
(八)老年组:运动员年龄为 51 周岁以上(1970 年 11 月 30 日以 前出生),每人限报 2 项,集体项目除外。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身体健康者(健康问题由各参赛单位把关),每位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方可参赛。
1.运动员必须是各参赛单位的在册职工(本单位交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
2.高年龄组运动员可以报低年龄组项目,但低年龄组运动员不能报高年龄组项目。
3.教职工运动员可由基层工会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从工会会费中列支。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径赛按成绩录取进入下一赛次。
(二)径赛项目在塑胶跑道上进行,比赛器材由体育部统一准备。
(三)比赛所需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四)计分方法:
1.计分方法:单项按 7、5、4、3、2、1 计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如报名不足 8 人(队)时,按实际报名人数(队)减 1 录取名次,但仍按以上方法计分 ,若某项只有 1 人(队)报名,则取消该项比赛,并通知该运动员改报其它项目。
2.运动员每打破一项学校田径运动会记录加 7 分,每打破一项 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记录加 14 分,每打破一项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记录加 28 分,1 人在同一个项目比赛中,如多次打破记录只算一 次加分。
3.代表队如果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比赛当天(比赛成绩公布后 30 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者,必须向资格审查处申诉。同时交申诉费 300 元,胜诉如数归还,败诉申诉费归组委会。
八、名次与奖励
1.每个项目均录取前 6 名,前 3 名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后 3 名只发证书。个人项目:第一名 350 元、第二名 300 元、第三名 100元;集体项目(20人×50米接力):第一名 1500 元、第二名 1000 元、第三名 800元。
2.运动员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打破学校记录者,每一单项奖励 300 元。
3.团体总分奖励前 3 名,颁发奖杯和奖金,第一名奖励 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1000 元。
4.设“优秀组织奖” 3 名,每名奖励 500 元。
九、运动员资格审查
1.为突出学校体育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希望各单位认真对报名参赛运动员资格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以端正赛风、公平竞争。
2.资格审查组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将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队)将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报全校。
十、裁判员
由学校体育部选定的人员担任裁判。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及领队教练会时间、地点
职工组报名截止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9日,过期自负。
1.领队教练会时间:2020年11月13日16点
2.地点:宋子文体育馆二楼会议室。
十二、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将填好的报名表及其电子版统一报送学校体育部(邮箱:546826483@qq.com),教职工运动员由各基层工会为单位将报名表及电子版发至上述邮箱。所有运动员一经报名,将不得更改和补充,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三、其他
1.各代表队自备队旗,供开幕式入场时使用,各队的队旗自行保管。
2.各参赛运动员赛前检录时必须出具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予参赛。
3.各参赛队各参赛单位请于 2020 年 11 月 18日前,提供一份 200 字左右的文字稿,送学校宣传部,作本单位运动员入场时介绍用。
十四、职工部分参赛办法归校工会负责解释。
中国教育工会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体育部
2020 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