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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医学院2016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6-10-14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6-10-14

为推动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发展,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整体水平,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推出一批优秀理论成果,提升我校教书育人和整体办学水平,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医教所共同讨论,决定设立2016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及课题资助经费

1. 本年度拟立项课题20项,课题级别为校级。其中,一般课题15项,重点课题3项,专项课题2项。

2. 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一般课题每项3000元;重点课题每项5000元;专项课题每项10000—20000元。课题资助经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专项经费资助。对于获准立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给予经费配套资助。

3. 立项课题资助经费统一纳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国家、省及学校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财务报账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核准报销。

二、课题立项选题要求:根据附件中的《海南医学院2016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课题指南》进行选题(也可以围绕指南范围自拟题目)。

三、立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课题、重点课题1~2年;专项课题1~3年。

四、课题结题标准

1. 作为立项课题的结题成果,如以研究报告结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不能以研究报告结题),字数必须在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①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②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③课题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④课题进程或阶段说明;⑤研究的结果、结论及其取得的社会效益等。

2.作为立项课题的结题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须以“海南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课题编号,未按上述要求标注的成果,一律不予结题。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进行一次性结题:

公开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北大版中文核心、CSSCI来源刊或CSSCI扩展版)或出版一部专著结项。

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包括两篇)普通期刊论文结项。

提交与立项承诺一致的研究成果并获得评审专家组审核肯定。

4. 结题成果应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必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五、课题立项申报人要求:凡海南医学院教师、辅导员、党团工作者、行政管理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

六、课题立项申报办法:申请者请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海南医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研究课题申请书》,并用电子书写方式填写,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五份(A4纸双面印制装订),《汇总表》一式一份和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1047580318@qq.com,联系人:蒋红艳, 联系电话:15708918812。

七、课题立项申报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课题立项评审: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课题评审,根据评审专家评分确定立项课题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特此通知。

海南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1.《海南医学院2016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海南医学院2016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科课题申报书》

附件3.《海南医学院2016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科课题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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