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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二O一五年第一次基层单位集体学习通知

2015-03-20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5-03-20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现决定于3月24日开展二O一五年第一次基层单位集体学习活动。

一、学习时间

2015年3月24日(周二)下午4:00—6:00。

二、学习形式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为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三、学习地点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自定(地点确定后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上报宣传部,请发送至邮箱897453906@qq.com

四、参加人员

全校教职员工。

五、学习内容

学习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的章节内容

㈡ 学习、讨论并征求对《海南医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与建议。

六、学习要求

“改革与民生同频共振,政声与民声和谐共鸣”。纵观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高屋建瓴,内涵丰富,亮点纷呈,新意迭出,回应了众多民生期盼,凝心聚力,温暖人心,催人奋进。学习《政府工作报告》,要结合当前高等医学教育形势和我校实际,全面把握报告精神,深刻领会报告内涵,认真思考我校如何适应国家改革发展新常态,更好地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能。

㈡ 高等学校章程是现代大学建设的根本制度,是实现依法治校、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顶层设计途径。它在明确学校法律地位、维护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大学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海南医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现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师生员工仔细研读《海南医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的文本,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力和主体责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使我校章程更加完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修改意见汇总后直接报学校发改中心电子版于3月25日前发至:发改中心张宁的电子政务或电子邮箱zning82@aliyun.com 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66976066)

六、检查督促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通知本单位应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并自行准备《基层单位集体学习考勤登记表》(见附件),组织本单位参加人员在学习现场进行考勤登记。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考勤登记表(请假者要注明原因)提交到宣传部。无故不参加学习并不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者,则按照要求完成至少2000字的学习体会提交宣传部,并按照学校年度考核规定,年度考核不称职。各部门确定好地点后要及时通知宣传部,以便宣传部派人拍摄图片并抽查考勤情况。

宣传部联系电话:66893749。

附件:

李克强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doc

海南医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doc

基层单位集体学习考勤登记表.doc

宣传部

二O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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