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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科大学关于推行“采购项目双负责制和问责制”及开展集中报送年度采购项目计划大表的通知

2025-03-28
编辑:宣传部-薄傲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25-03-28

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学校采购管理,进一步提升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学校现行项目预算管理办法和采购管理办法,自2025年起,学校推行“采购项目双负责制和问责制”,并于每年度4月30日前开展集中报送采购项目计划大表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行“项目双负责制和问责制”

(一)项目双负责制

双负责制指在采购项目中设立两个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和采购负责人。申购单位等各部门积极主动,通过实施相互沟通、协作和监督,保障采购活动的合规性,确保各采购项目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已发布30天)并通过采购申请审批。原则上,10月15日之后的采购项目(≥50万元)不予以受理。

1.项目负责人。申购单位为项目责任主体,指定专人:

(1)负责采购需求的提出和论证,确保需求合理。

(2)参与供应商审查和评审,监督采购过程。

(3)对采购结果提请合同签署和验收工作,确保符合需求。

2.采购负责人。招标采购机构指定专人服务指导,提供全程支持,确保申购单位与招标采购机构之间相互沟通,明确各自权责。

(1)负责采购流程的执行,确保符合法规和学校规定。

(2)组织招标、评标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3.业务审批部门按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其审批事项负责。

(二)问责制

问责制指对采购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责的机制,以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明确。

采购前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每个环节有专人负责。建立监督机制,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定期检查采购项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对虚报、拖延执行计划的单位,由学校党委、纪检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通报、处分或移交司法等措施。

(三)实施保障

1.通过完善制度,制定详细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双负责制和问责制的具体操作。定期培训采购人员,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电子化采购方式,提高采购透明度和效率。

具体措施为:

(1)明确职责分工:申购单位与招标采购等机构各司其职,确保项目各环节无缝衔接。

(2)建立沟通机制:设立定期会议或联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

(3)优化流程:完善采购流程和操作规范,减少推诿和误解。

(4)加强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5)监督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项目进展和双负责制执行情况。

(6)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采购管理平台,实现项目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监控。

(7)责任追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失职导致项目延误或问题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完善系统平台建设

研究分析采购、财务、资产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度可操作性整合,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科学设置相关部门权限。对学校招标采购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为采购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提升采购效率。

具体措施:

(1)统一数据标准:制定统一的数据规范,确保各系统数据格式一致。

(2)强化系统安全: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保障数据安全。

(3)数据可视化:通过图表等方式直观展示分析结果,为决策提供依据。

3.以“做好服务”为核心

具体措施:

(1)优化流程:简化采购流程,推行电子化采购,提高效率。

(2)供应商管理:探索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优选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3)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及时解决用户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4)加强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5)用好自贸港政策优势: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贸港政策优势,以最大实惠实现最新科研设备采购。

二、集中报送年度采购项目计划大表的工作要求

(一)计划全覆盖

所有拟在当年度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含货物、工程、服务)均需纳入申报范围,未申报项目原则上当年不得实施采购。

(二)申报条件

项目须有明确的经费来源(财政拨款/自筹资金等)。货物、服务或工程类预算≥50万元的项目。进口设备、涉密项目需附专项说明、并在大表备注栏简要说明。

(三)大表填报内容需经财务处确认预算、申购部门盖章后方可报送,报送方式为签字盖章版纸质报送至招标采购机构,同时发一份excel电子版至招标采购机构邮箱cgzx@muhn.edu.cn。

填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申购部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预算金额、资金来源(≥200万元务必确定采购预算指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项目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预计采购时间等(详见附表表样)。

(四)时间节点

每年度4月30日前

提交《海南医科大学xx年度采购项目计划大表》(附件)至招标采购机构。

例如:2025年4月30日前需报送本单位、部门2025年计划实施的采购项目。

(五)执行与要求

采购项目计划大表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未申报计划想要继续采购的,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执行。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双负责制和问责制,按时报送当年年度采购项目计划大表,确保学校采购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海南医科大学xx年度采购项目计划大表》



海南医科大学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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