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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海南医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2014-11-06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4-11-06

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度厅级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函(琼外函【2014】12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各单位报送2015年度厅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计划实行年度报批制度,计划外的团组原则上不予受理。报送范围包括拟于2015年通过因公途径出国(境)的厅级以下各类人员,限于3个月以内的短期因公出国(境)团组。

二、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控制并降低总量的要求和《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规定》(琼办发[ 2013]

33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严格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则,提出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与人选建议。制定年度计划不得“因人找事”,严禁安排考察性、照顾性等无实质内容的出访。

三、严格执行限量管理规定。原则上厅级以下人员一个任期

内出国不得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不超过1次(不含赴香港、澳

门),参加上级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双跨出国团组和出国培训均计入本人出访批次。

四、从严控制双跨团组,大幅压缩因公出国(境)培训团组。严禁组织或参加考察性、无实质性内容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双跨团组或培训团组。严禁组织或参加计划外双跨团组或培训团组。

五、请各有关单位结合上述要求和切实需要,并按照附件格式填写2015年度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和2012、2013、201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送校院长办公室外事科耿云霞同志处(电话:18689777776; 邮箱:280671305@qq.com;地址:学校行政楼办公室220室)。学校按规定上会后上报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附件(点击下载):

1. 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2.2012、2013、2014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统计表

海南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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