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文件
海医〔20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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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
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品牌教师
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海南医学院品牌教师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业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附件:海南医学院品牌教师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2013年4月27日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