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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海医〔2013〕3号)

2013-01-31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3-01-31

关于印发《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的规定》的通知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海南医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业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头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也坚决不做,努力带动我校全体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

2013123

发送:学校党委委员,教职工监督委员会委员,院务委员

海南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3123日印发

(共印90份)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调研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次有明确的调研目标和具体的调研计划,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要实行跟踪督办,并适时通报办理结果。

二、学校主要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二级部门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个,其他校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有关部门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个。

三、学校领导深入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一律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标语,不安排迎送,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就餐。

四、对全校性会议和考核、检查、评比等活动实行定额和计划管理,所需费用纳入财务预算。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召开或举办。

五、会议尽量合并、套开,开短会。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发文部署的工作事项不再召开会议;可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以学校名义召开。

六、未经学校党委行政批准、党委办公室及校长办公室协调,学校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颁奖活动、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七、除全校性重要会议以外,其他全校性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领导讲话一般控制在30分钟以内。提倡提纲式讲话、汇报和发言。除有重要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确需安排的,要精心设置议题,科学安排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八、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凡可在校内举行的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在宾馆和其他经营性场所举行,工作会议一律使用纸质文件袋。会议不安排宴请,不安排迎宾、礼宾等人员,不发放公文包、高档文具和纪念品。严禁在高消费酒店、风景名胜区等高端场所召开会议;严禁借召开会议之机到风景名胜区公费旅游;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九、学校领导出国(境)实行量化管理。原则上正校级领导每年出国(境)不超过1次,其他校领导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严格控制出访规模,组团人员总数不得超过6人。校领导出国(境)一律不安排迎送。

十、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材料,校内发文原则上除报送学校领导外,其余均使用电子公文。压缩文件简报篇幅,一般性文件、材料、讲话稿不超过5000字,请示报告性文件不超过3000字,一般性简报不超过1000字。

十一、学校的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学校食堂内进行。要按标准接待,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严禁上野味,不赠送礼品或土特产。严禁以任何理由向下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

十二、严格执行公款出国(境)和职务消费有关规定,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和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本省内,部门、单位之间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原则上不再增加公务用车,逐步走向社会化;确需购买公务用车的,一般从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中选购。

十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双休日及节假日,学校党委和行政必须安排班子成员驻守值班。家庭住所不在工作地的领导干部,工作日一般不离开工作地。

十四、有关办公设备(电脑、空调等)的配置要统一标准。

十五、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规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要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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