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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1-09-16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1-09-16

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琼教研〔201111号)的精神,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面向全省择优立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同行专家推荐。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每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以往承担的省级课题必须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指南》选题,选题应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依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附件3(琼教研〔201111号)。

四、与校外多单位合作承担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程序申报。

五、需要报送的材料为《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4纸印制,装订成册,并确保电子申报表与纸质申报表内容一致,准确无误。

六、“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材料请于2011108日前报送到我中心。

联 系 人:张宁 电子邮箱: hyfgzx@163.com

联系电话:66976066 地址:图书馆821

附件:1.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指南

2.十六项“协同攻关重大课题”建议牵头单位

3.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海南医学院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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