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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1-03-22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1-03-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琼科[2009]6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需符合《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认定申请表》或《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初审和推荐
  请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做好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审查的内容包括:申报材料是否完整与真实、项目(产品)是否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项目(产品)条件、申报企业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无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四、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以《认定申请表》作为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文件夹装订)。
  五、其他事项
  1、《认定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认定申请表》或《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从海南科技在线(http://hnkjonline.net)通知公告栏下载;
  2、各项目申请人请于520日前,按每个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至海南医学院科研部。


  附:1、《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暂行办法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认定申请表
   4、《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5、《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汇总表

海南医学院科研部

2011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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