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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2017-07-25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7-07-25

按照学校党委部署,为深入开展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刘赐贵书记关于海南改革发展特别是2015年到我校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思想大解放,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海南医学院更名医科大学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找准学校定位,把住方向,奋发进取,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办学水平,扎实推动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医科大学建设,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和专业支持。经学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同意设立“海南医学院‘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及课题资助经费

1.拟立项课题16项,课题级别为校级。其中,专项课题2项, 重点课题4项,一般课题10项。

2. 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专项课题每项20000元, 重点课题每项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5000元。课题资助经费由“海南医学院‘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研究课题”专项经费资助。

3. 立项课题资助经费统一纳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国家、省及学校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财务报账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核准报销。

二、课题立项选题要求:根据附件中的《海南医学院“大研讨大行动活动” 研究课题指南》进行选题(也可以围绕指南范围自拟题目)。

三、立项课题结题时间: 2018年3月10日

四、课题结题标准

1.作为立项课题的结题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须以“海南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进行一次性结题:

公开发表一篇论文结项。

公开发表一篇调查报告结项。

提交与立项承诺一致的研究成果并获得课题评审专家组审核肯定后结项。

3. 结题成果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五、课题立项申报人要求:凡海南医学院师生员工均可申报。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

六、课题立项申报办法:申请者请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海南医学院“大研讨大行动活动” 研究课题申请书》,并用电子书写方式填写。报送的课题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制装订),《汇总表》一式一份,和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件报送海南医学院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1047580318@qq.com

七、课题立项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课题立项评审: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课题评审,根据评审专家评分确定立项课题并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特此通知。

海南医学院“大研讨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联系人:蒋红艳

联系电话:15708918812

邮箱: 1047580318@qq.com

附件:(请点击下载)申报材料

附件1.《海南医学院“大研讨大行动活动” 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海南医学院“大研讨大行动活动” 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3.《海南医学院“大研讨大行动活动” 研究课题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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