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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5-04-14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5-04-14

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琼普治办[2015] 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到宣传部。电子邮箱:897453906@163.com

海南医学院宣传部

2015.4.14

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

琼普治办[2015] 4号

  各市县党委宣传部,市县司法局、普治办,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5〕13号),现就我省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琼普治办[2015] 号)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使全省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为推进法治海南和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教育引导全体公民充分相信宪法、礼敬宪法、尊崇宪法,主动运用宪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紧密结合我省各项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有关国际旅游岛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履职、依法行使权利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宣传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努力让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全省各级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机结合,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以良好的人文环境促进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三、任务安排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完善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纳入干部法治教育必学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核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宪法专题学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我省法治宣传月,在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我读宪法”活动,倡导领导干部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二)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将宪法内容作为我省中考考试内容。开展中小学“宪法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等活动,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积极利用各级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载体和阵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

  (三)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健全完善公共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机构对宪法文本的藏、借、咨、阅机制,建立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军营等公共场所固定宪法宣传设施,倡导有条件的组织或个人踊跃向学校、农村、社区、军营等赠送宪法法律读本。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宣传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开展宪法宣传,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进宪法主题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深入融合,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办好法治课堂、法治讲(论)坛。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活动,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五)广泛开展媒体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优势,协调配合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级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日报、南海网、《法制时报》等主要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频率和时段开设专题节目,

  开办“宪法大讲堂”知识讲座。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开展普法宣传。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普法办等有关部门通过媒体网络平台组织开展的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宣传的微电影、微故事、公益广告、警言内容征集展播等活动,向省普治办选送普法精品,增强传播力。

  (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开展分众式普法,推动普法和法律服务有机融合。要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经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七)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和黎族“三月三”等传统节日,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开展好我省法治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把宪法主题活动推向高潮。

  (八)建立宪法主题活动示范联系点。各市县、省直各部门要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中指定若干个机关、学校、村(居)委、企业、单位等,建立宪法学习宣传示范联系点,通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逐步深入。各市县、省直各部门制定宪法主题活动示范联系点方案或计划,于今年4月底前报省普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宪法主题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与日常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办好宪法宣传栏目,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搞好服务,定期组织交流经验,通报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二)坚持方向,加强引导。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清晰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活动健康发展。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市县、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结合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把主题活动贯穿、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注重特色,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小、落细、落实。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讲师团、志愿者在普法中的作用,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内有关规定,坚持节俭务实、集约高效,不搞花架子,杜绝“一阵风”式的宣传。

  各市县、省直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省普治办。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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