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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医学科学院面向校本部选聘管理人员的公告

海南省医学科学院(以下简称“医科院”)作为独立运行,去行政化管理的新型研发结构,致力于建设海南医科大学生命医学领军人才集聚地、青年医学科技人才培育地、生物医药科技创新策源地和高层次学科管理人才孵化地。为进一步加强医科院管理队伍与学校管理梯队建设,提升管理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通过校内选聘方式从校本部选聘医科院管理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医科院选聘部门负责人4人,详见《面向校本部选聘医科院管理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校本部在职在岗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校连续工作已满2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要求

1.综合管理岗

要求全职到岗工作,综合管理岗需承担医科院综合协调对外交流、行政后勤、资产购置与管理等工作职责。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管理和抗压能力、较好的文字功底、党政管理部门任职经历的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2.科研管理岗

科研管理岗需承担医科院科技资源管理医学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职责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科研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的优先考虑。

3.人事管理岗

人事管理岗需承担医科院的人员招聘日常管理(含博士后及学生)、薪酬管理等工作职责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4.财务管理岗

财务管理岗需承担医科院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职责,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选聘范围之内: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在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试用期的;

5.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四、工作安排及程序

(一)报名

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的特长和本人意愿填写《海南省医学科学院管理岗位报名表》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医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选聘资格、任职回避情况等,并及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三)组织选聘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医科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讨论决定

医科院根据选聘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医科院院务会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征求原单位意见并报医科院管理委员会审核聘任。

相关说明

(一)此次选聘的医科院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不合格的,兼职人员不再续聘,全职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重新安排工作。

(二)除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任命等特殊原因外,聘期内不得转聘其他岗位。

(三)全职部门负责人执行年薪制,薪酬25万元-35万元;兼职部门负责人员在保留原岗位薪酬待遇基础上,增加绩效,视工作情况,增幅参照校内中层副职岗位绩效的30%-50%发放。从次月起按照新岗位执行薪酬待遇,由医科院负责发放。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9日—2025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报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15140544555        

报名地址:海南省医学科学院105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交亲笔签名的《海南省医学科学院管理岗位报名表》,电子版发邮箱hnams@muhn.edu.cn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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