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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2012年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方案(海医〔2013〕4号)

2013-01-31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3-01-31

海南医学院2012年事业

单位编制使用方案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海南医学院2012年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方案》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3123

发送:学校党委委员,教职工监督委员会委员,院务委员

海南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3123日印发

(共印90份)

海南医学院2012年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事业单位编制的管理和使用,关注并解决好相应的民生问题,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经研究,决定分批分期解决我校聘用人员入编及部分医编人员转入校编的问题。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编制使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实施和监督,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谢江波

副组长:黎岳南

员:周世标 胡 浪 秦 愉 张经能 林 耀

    陈 岩 吴 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本次编制使用工作的具体实施,黎岳南兼任办公室主任;监督组由学校教职工监督委员会及纪检监察审计室的人员组成,负责对此次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全程监督。

(二)成立二级单位和部门入编考核工作小组。教学、教辅系统以各二级院、部(系)为单位,后勤、机关系统以党总支为单位,成立由党政领导、民主党派和教职工代表等57位成员组成的入编考核工作小组。

二、入编对象

(一)在《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下发之前,已经进入我校从事教学、教辅、科研、医疗、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的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附属医院在编的,符合转入学校编制条件的人员。

三、入编条件(第二批)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所在岗位职责要求。

(二)在校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每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须符合海南省事业单位入编条件。

(四)校本部聘用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本科学历,且在我校工作满十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21231,下同)。

3.具有本科学历、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现任副科(含相当于副科管理)及以上职务(以学校或组织人事部下发的任命文件为准)。

4.在教学岗位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

5.在教辅岗位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在我校工作满八年。

(五)附属医院在编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学校处级职务或二级机构领导职务。

2.全职在学校工作,且具有硕士学位。

 3.具有本科学历、全职在学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现任副科(含相当于副科管理)及以上职务(以学校或组织人事部下发的任命文件为准)和10年以上附属医院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身份。

4.全职在学校教学教辅岗位工作,同时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和10年以上附属医院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身份。

四、入编程序

(一)申请入编人员需向所在二级单位入编考核工作小组提出入编申请,并填写《海南医学院入编申请表》(见附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二)各二级单位入编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入编人员进行审核,讨论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章上报学校编制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编制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二级单位上报的申请人员资格及条件进行复核,拟定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学校编制使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批示,由组织人事部办理入编手续。

五、申请入编相关材料

(一)《个人综述材料》。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来校工作各岗位聘任证书。

(三)按照以上顺序将材料复印装订成册,提交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六、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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